浙江省民政厅准予基金会注销登记决定书
时间:2021-03-11 作者:佚名
浙民社基准字〔2020〕第15号
浙江省陈再爱心基金会:
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、十八条的规定,准予浙江省陈再爱心基金会注销登记。接到本决定书后,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,不得再以浙江省陈再爱心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。
浙江省民政厅
2020年12月14日
原文链接:http://mzt.zj.gov.cn/art/2020/12/14/art_1229203651_58924308.html
最新信息
- 2025-07-01我省加强城市移动排涝抢险设备调用管理
- 2025-06-24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
- 2025-06-16中共中央举行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 习近...
- 2025-06-09习近平接受班禅额尔德尼·确吉杰布拜见
- 2025-06-03丁薛祥出席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70周年座谈会
- 2025-05-26李强出席在印尼中资企业座谈会
- 2025-04-22省政协领导率队赴泸州开展巡田巡林工作 守护粮食安...
- 2025-04-22省政协领导率队赴南充开展指导调研 增强履职质效 提...